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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全聯會轉知健保署臺北業務組函,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同時,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詳細內容詳見或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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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12-28 13:35:37

海外國人疫情期間戶籍遷出國外超過2年者之彈性措施

外國人疫情期間戶籍遷出國外超過2年者之彈性措施

資訊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業務組(全聯會轉知)

報你知!!快心您的健保益!疫情期間户籍透出外超過2年者之彈性措施!

一、海外國人疫情期間户籍遇出國外超過2年者,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影響之全民健保彈性措施如下:

(一)可依意願申請持續納保:
109年1月1日起,人在國外但健保持續在保者(不包括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2年以上,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致喪失納保資格,可向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申請選擇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健保費:
1.已退保者:
投保單位填寫投保申報表及檢附個人申請延續健保效力聲明書向區業務組書面申報。
2.在保中者:
投保單位填寫退保申報表、投保申報表及檢附個人申請延續健保效力聲明書向轄區業務組書面申。

(二)返國重新加保不需等待期6個月:
自107年1月1日起戶籍透出國外健保退保者,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得從寬自「恢復戶籍之日」參加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之限制。


(三)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接續納保者,領取慢箋藥物及海外緊急就醫自墊醫療費用申請核退之權益不受影響。


二、有關「旅外國人因應疫情影響參加健保益問答集」及「戶籍於109年1月1日以後遷出國外者申請延續
健保效力聲明書」可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首頁/重要政策COVID19保費與就醫權益下載。

連結網址:
◎「旅外國人因應疫情影響參加健保權益問答集」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C491327C251E96C0&topn=787128DAD5F71B1A

「戶籍於109年1月1日以後遷出國外者申請延續健保效力聲明書」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B4F84EBA14ECC17A&topn=787128DAD5F71B1A

如在投保方面有任何疑問,歡迎浴詢每月缴款單上所載中央健康保險署承辦人電話、或洽219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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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12-28 13:14:40

發布「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八條修正令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衛生福利部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01日
【發文字號】衛部照字第1101561564C號
【主旨】「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八條,業經本部於110年12月1日以衛部照字第1101561564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檢附發布令掃描檔、「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八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詳細內容詳見或下載附件電子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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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訊息】  2021-12-09 09:29:14

屏東縣醫護振興旅遊補助計畫資訊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衛生福利部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100145996號
【主旨】函轉屏東縣政府辦理「屏東縣醫護振興旅遊補助計畫」關於「從事防疫工作」1節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1)依據屏東縣政府110年11月11日屏府交觀字第11053557900號函;(2)「從事防疫工作」係指如支援或從事疫苗速打站、PCR篩檢站、直接照顧COVID-19病人、病患檢體檢驗等相關工作。

詳細內容詳見或下載附件電子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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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訊息】  2021-12-09 09:23:39

修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 之醫療(事)服務機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收入及利息補 貼作業說明」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衛生福利部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衛授保字第1100046005號

【主旨】檢送修訂之「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醫療(事)服務機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收入及利息補貼作業說明」1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詳細內容請下載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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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12-02 15:22:56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修正草案公告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1122

【發文字號】衛授家字第1100760342B

【主旨】有關「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修正草案公告1案,請查照並轉知。

詳細內容請下載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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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12-02 15:12:16

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衛生福利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101665173C號
【主 旨】「公共衛生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
110年11月10日以衛部醫字第1101665173號令訂定發布,
請查照。

☆函文詳細內容請見附件公文電子檔
☆辦法條文可直接點選下方外部連結按鈕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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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11-18 13:34:03

新北銀髮eBox創用共享短片徵件計畫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新北社老字第1102088951號
【主      旨】為因應疫情挑戰,維持本市長輩健康活力,將透過雲端影像共享方式,延續放大銀髮相關課程及長輩專長效益,爰辦理「新北銀髮eBox創用共享短片徵件計畫」,惠請推薦或自製拍攝合適影像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相關詳細訊息詳見附件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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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11-18 13:30:33

新北市110 年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第1次甄選資訊

【甄選名額】
(一) 物理治療師3名(含1名預估缺)。
(二) 職能治療師2名。
【報名資格】 (一)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 1.具報考類別治療師考試及格並依法領有治療師證書者。 2.曾任報考類別之專業工作2年(不同單位年資得累計)以上經驗。 (二)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三)每人限報考一項專業領域(若持有2張以上不同專業領域證書者,仍限選一項專業領域專長報名,且一經報名後不得更改)。 (四)報名人員需確保報名資料正確,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資料造假或違反相關規定者,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 (五)因業務內容有服務市內學校之交通需求,自備交通工具者為佳。 【報名方式】
限通訊報名請於9/10(五)前掛號方式將報名資料寄至新北市教育局特教科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 羅小姐收)。 ★詳細資訊請參考附檔簡章(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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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1-11-18 13:19:34

11/28(日)電影欣賞聯誼活動-美國女孩

來吧!!一起搶先看場電影!!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新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
【活動時間】110年11月28日(星期日)12:30-15:00。
【活動地點】台北獅子林新光影城3廳,台北市西寧南路36號4~5樓
                (位於西門町獅子林商業大樓內)
【報名日期】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開放報名,額滿為止。
【報名截止日】110年11月23日(星期二)凌晨12點截止報名。
【活動名額】有效會員及其同行親友1位為上限,合計開放100位參與。
【報名方式】線上登記報名-->點選外部連結登記報名-->等待審核-->錄取。


*提醒:(1) 通過審核,順利登記報名之會員請留意個人信箱,公會行政中心將會寄發E-mail告知報名成功;(2) 因應防疫規範及與會成員健康管理,請務必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本資料供公會留存,以供不時之須;(3)有無欠繳110年度(含)之前常年會費為審核是否順利成功報名的條件之一;若您尚未完成110年度(含)之前的常年會費,建議儘快完成補繳,以享會員權利。

更多詳細資訊請見附件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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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訊息】  2021-11-18 13:18:17

The Cares 2021 第二屆台北國際照顧科技應用展

展出日期:11月18日(四)~11月20日(六)

展出地點: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大樓世貿一館 B區 (110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5號)

交通:台北捷運信義線 台北101/世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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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1-09-30 15:23:40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第二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及第十條附件一、第十一條附件二、第十二條附件三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 函

【發文字號】發衛部顧字第1101961888B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31日

【主     旨】「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第二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及第十條附件一、第十一條附件二、第十二條附件三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110年8月31日以衛部顧字第1101961888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如有相關意見請於110年9月29日 16:00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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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9-06 14:53:58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預約及接種院所資訊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預約及接種院所資訊請點選連結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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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訊息】  2021-09-06 09:34:13

醫事機構之工作人員(含醫事及非醫事人員)施打疫苗注意事項

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

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接種疫苗,即日起請依各醫院及衛生所開放第1類名額預約接種時間,並攜帶健保卡、身分證及執業執照正本至接種地點施打,如遇有未通過疾管署系統(API)檢核時,請醫事人員配合醫療院所檢視「執業執照」,並留存「執業執照影本」1份於院所,以利衛生單位後續登錄接種系統(NIIS),及完善接種記錄。

 

醫事機構之非醫事人員

醫事機構之非醫事人員接種疫苗,為了保障實際從事醫事機構之工作人員,即日起請依各醫院及衛生所開放第1類名額預約接種時間,並攜帶健保卡、身分證及最近3個月內的其中1個月「勞保投保記錄影本」至接種地點施打,如其遇有未通過疾管署系統(API)檢核時,請該等人員配合院所檢視「勞保投保記錄」後接種,並留存「勞保投保記錄影本」1份於院所,以利衛生單位後續登錄接種系統(NIIS),及完善接種記錄。

備註:依勞保局規定,符合無勞保投保者(聘員工未滿5人之事業單位或其他因素),請附上有機構及負責人用印之下列任一項文件:

        (1)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證明

        (2)國稅局財產所得清單

        (3)機構給付薪資證明(如薪資匯款記錄)

 

提醒!!請務必如實提供證明文件,不得造假或規避,近期已有查獲醫事人員偽造執業執照之情事發生,切勿以身試法。

 

【政府訊息】  2021-09-06 09:33:52

110年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業及服務業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一案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新北衛醫字第1101476364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0日

【主     旨】有關經濟部辦理受疫情影響產業事業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一案,惠請貴機構於110年8月20日(星期五)前至本局網站填報相關調查表,詳如附件,請查照。

【特別提醒】

(一)調查表僅提供新北境內醫療院所,於110年8月20日(五)前完成填寫,填寫網址如下:

其他醫療機構調查表填寫網址:【請按我】 

醫院調查表填寫網址:【請按我】

(二)若需辦理電費延緩繳款期限及分期者得向台電公司當地區營業所申報,聯繫窗口為:台電公司1911客服專線。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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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8-18 14:09:31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字號】中物療全字第1100000052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6 日

【主     旨】主旨:函轉有關「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登錄及註銷園許可證者,產品標籤、說明書或包裝相關規定」,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5 日以衛授食字第 1101607343 號公告訂定,請查照。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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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訊息】  2021-08-17 09:49:43

健保醫院總額110年第2季結算方式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字號】中物療全字第1100000050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9日

【主     旨】函轉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醫院總額部門110年第2季結算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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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訊息】  2021-08-10 16:00:1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電費減免及延繳措施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字號】(110)中物療全字第 1100000049 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2 日

【主     旨】函轉有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業及服務業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一案,本部認定適用對象、級距、適用月份及後續辦理方式詳如說明段,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機構及醫事機構適用級距 2,為減免電費30%,適用期間自 110 年 5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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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訊息】  2021-08-05 10:38:10

110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新北衛疾字第11013776611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6日

【主     旨】為利「110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推行,請貴會鼓勵所屬會員踴躍接種,請查照。

※接種名冊/須知/意願書下載:【請按我】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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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8-03 09:00:27

有關醫事科系實習生於實習前接種COVID-19疫苗相關事宜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新北衛醫字第1101302277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0日

【主      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有關醫事科系實習生於實習前接種COVID-19疫苗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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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7-23 09:51:06

有關公共衛生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認定原則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新北衛醫字第1101297083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5日

【主      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共衛生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認定原則」業經該部110年7月12日衛部醫字第1101664527號公告,請查照。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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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7-21 13:21:22

有關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新北衛醫字第1101293106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5日

【主      旨】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自110年7月12日起受理申請,其有關「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須知」及「得應公共衛生師考試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業置放於該部網頁,請惠予轉知所屬人員知悉,請查照。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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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7-21 09:36:43

轉知:有關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第二條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字號】(110)中物療全字第 1100000039 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主      旨】函轉有關「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第二條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各 1 份,請查照更正。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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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訊息】  2021-07-15 09:15:21

展延具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事宜

新北市政府  函

【發文字號】新北府衛醫字第1101227154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

【主      旨】轉知財政部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展延具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辦理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事宜,請惠予轉知所屬醫事人員知悉,請查照。

重點整理

一、 繳納義務人或其配偶為具有醫是登記的醫護人員,綜所稅繳納期限延長至8/2※免事先申請,報稅時檢附執業執照即可
二、

至任一國稅局(函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報,繳稅方式:現金/票據。※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四大超商(3萬元以下)。委託取款轉帳

三、 完成網路報稅,但未能當場提供應檢附文件可於8/12前寄至戶籍地國稅局或送至就近國稅局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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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7-06 16:50:15

轉知:「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函
 
【發文字號】中物療全字第1100000031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2日
【主      旨】函轉有關「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修正條文及補助標準,原公文如附檔,請查照。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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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訊息】  2021-06-25 09:58:14

長期照顧專業服務人員規範

新北市政府  函
 
【發文字號】新北府衛高字第1101036553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
【主      旨】函轉衛生福利部規定自110年起提供長期照顧專業服務之長照人員須完成認可教育訓練,始得提供長期照顧服務一案,請查照。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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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6-22 11:38:52

本會會員COVID-19疫苗接種現況調查

本會接獲眾多治療師來電反映接種COVID–19疫苗之困難,雖也竭盡所能協助詢問各單位,但仍未掌握本會全體會員之狀況,故希望此調查可提供相關單位資料,實質幫助治療師們解決問題。
★問卷填寫網址:https://pse.is/3j26ve
 
※懇請務必填寫,有相關數據才更能協助解決各位所遭遇之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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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訊息】  2021-06-22 09:57:54

因應疫情警戒升級,全國「物理治療師」執業影響之調查

各位親愛的會員們  大家好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策略, 其中建議可延遲診療之醫療(含物理治療)暫緩,對於臨床執業物理治療師已有相當的影響,全聯會為彙整受影響之具體現況,敬請踴躍填寫線上問卷,謝謝各位的配合

問卷填寫:https://forms.gle/h38seeBg1RpohnrJ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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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訊息】  2021-06-22 09:57:24

修正「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部分條文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新北衛醫字第1101090374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
【主      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以衛部醫字第1101663920號令修正發布,詳如說明,請查照。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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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6-21 16:30:31

預防登革熱等宣傳單張

衛生福利部  函

【發文字號】衛授國字第1100200786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6日
【主      旨】檢送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單張、懶人包及專文等電子檔資料(如附件),請貴單位惠予傳播宣導,請查照。
 
預防熱傷害衛教專區下載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0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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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6-10 15:15:50

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之檢驗結果上傳格式說明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100033441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7日
【主      旨】有關貴協會針對本署110年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之檢驗(查)結果上傳格式說明,所提建議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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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6-10 15:06:16

外籍人士新式居留統一證號證書改註或換發公告

衛生福利部  函

【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101663066A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
【主      旨】有關領有我國醫事人員證書之外籍人士,配合內政部換發新式居留統一證號,申請醫事人員證書資料改註或換發一案,請轉知直轄市、縣(市)所屬公會及會員依本部110年5月21日衛部醫字第1101663066號公告辦理,請查照。
【說      明】為利爾後訊息傳達,請轉知會員定期上本部「醫事系統入口網」(網址為https://ma.mohw.gov.tw/portal/#/login)更新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等資料。
 
☆詳細公文資訊請至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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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6-10 15:05:58

政府公告之紓困方案

(1)育有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按我】

(2)勞保緩繳

     →【按我】

(3)勞工紓困貸款

     →【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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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6-09 09:32:46

施打COVID-19疫苗相關訊息

先前請會員們填寫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表單,名單皆已回報給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並交由各區域衛生所統籌通知治療師施打疫苗。近日有會員反應未收到衛生所的通知及未填寫到施打疫苗的表單,本會已詢問新北市衛生局,由於目前這一批疫苗已接種完畢,需等待下一批疫苗到位後才會開放施打,並配合中央改由線上平台自行預約施打。公會也將會持續追蹤並更新相關訊息。

【公會訊息】  2021-06-08 16:09:00

醫療(事)機構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紓困措施

申請資格】

以下兩類機構可申請:

  1. 領有醫療機構開業執照之機構。
  2. 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規或藥事法第34條規定核准開業之機構,如心理機構、牙體技術所、助產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物理治療機構、語言治療所、營養諮詢機構、職能治療機構、醫事放射機構、醫事檢驗機構、藥局、護理機構、聽力所、驗光所等。

【檢附資料】

  1. 醫療(事)機構申請員工薪資貸款,應依金融機構規定檢附貸款申請書、相關憑證及證明文件(如員工薪資表、現有員工之勞工保險資料及繳費資料等),向各承辦金融機構辦理。
  2. 如為「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書面通知」停業而業務中斷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如為「連續六個月醫務收入或執行業務所得總額,較108年同期醫務收入或執行業務所得總額減少百分之十五以上」或「連續三個月醫務收入或執行業務所得總額,較108年同期醫務收入或執行業務所得總額減少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檢附財務報告或執行業務所得之資料,由受理貸款之金融機構認定之。
  4. 若醫療(事)機構提供之資料認定有困難者,由承辦金融機構轉請信保基金洽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其委任、委託之機關(構)專案認定。

【申請期間】

自受理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必要時,得展延至111年6月30日。

【申請流程】

各醫療(事)機構應依各承貸金融機構之規定,檢附相關憑證及證明文件,向各承辦金融機構辦理。

 

★詳細資訊請至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90-61157-205.html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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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6-04 11:48:02

物理治療師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調查統計

由於疫情日趨嚴重,為確保物理治療師健康及權益,本會將調查物理治療師對於施打covid-19疫苗之意願,以利將統計資料上呈給衛生局,盡快安排相關施打方式及時程,懇請各位務必儘快填寫調查表。
表單提交截止時間為110年05月29日12點前
表單僅限物理治療師

 表單填寫網址:https://pse.is/3gzu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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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訊息】  2021-06-02 11:21:54

新北市110年防疫助扶方案

新北市110年防疫助扶方案,包含個人就業、家庭扶助、業者經營及其他等面向,詳細資訊請點選連結參閱。

 個人就業:

  1.停車場經營業

  2.減班勞工紓困

  3.失業勞工

家庭扶助:

  1.「急難慰助」計畫

  2.社會住宅紓困協助

  3.新北市各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懷救助計畫

業者經營:

  1.各類稅賦減免、緩徵

  2.市有不動產之租金、權利金減收及罰緩等展延繳款

  3.本市藝文創作者及團隊

  4.公車價差補貼

  5.停車場經營業

  6.農會超市、小農及漁民

  7.社區大學

  8.庇護工場

  9.建照、雜照增加建築期限

  10.觀光業紓困

其他:

  1.交通罰單繳費期限延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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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5-28 16:53:50

藍海學苑線上課程平台

各位會員好,轉達以下訊息供參:

有鑑於疫情嚴峻,許多研討會或繼續教育課程無法舉辦,藍海學苑提供線上課程平台,課程種類包含醫療專業、兒童發展、運動保健、長照相關等內容。
會員只要在家透過手機或電腦隨時隨地就可以參加,完成線上研習後通過線上測驗即可取得學分與上課證明。

課程詳細內容與報名網址請參考:
https://www.hnl.com.tw/course_online.php?cid=99

有任何問題,可洽詢藍海學苑
官方LINE
https://line.me/ti/p/@khh3895q

【其他】  2021-05-26 14:52:42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醫療(事)服務機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收入及利息補助作業說明」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醫療(事)服務機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收入及利息補貼作業說明,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本文有 附檔 

【政府訊息】  2021-05-25 10:29:14

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

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144號令訂定發布。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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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5-25 10:27:35

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織品項及應遵行事項

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織品項及應遵行事項,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1942號公告訂定,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生效。詳細規定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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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5-25 10:25:04

預告「醫事憑證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預告「醫事憑證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資訊處。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3樓。
(三)電話:(02)85906331。
(四)傳真:(02)85906031。
(五)電子郵件:cchslin@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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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5-25 10:16:05

醫院評鑑停辦二年 醫護全力投入防疫

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疫情緊張,為使醫院專注防疫,避免醫院及醫事人員負擔,今年及明年度(110及111年)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暫停辦理
我國近期陸續發生華航所屬機組員多起確診事件、國內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本月11日發布至6月8日止,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衛福部前於109年2月7日公告109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順延1年辦理,因現階段為疫情能否控制之關鍵期,衛福部表示,為讓醫院更安心、全心的投入抗疫工作,並減少人員聚集、降低醫院的負擔,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停止辦理2年,評鑑合格效期亦配合展延。
衛福部將責成地方政府衛生局,於1週內全數開設醫院之專責病房,以因應即時收治疑似或確診病人。衛福部亦籲請醫事人員,積極施打COVID-19疫苗,保護自身安全,降低疫情傳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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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5-13 09:21:17

全面戒備新北提升二級警戒

新北市政府即日起提升第二級防疫措施包括內容如下:

★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

★加強稽查八大特殊娛樂業,複查不及格暫停營業。

室內集會戴口罩及戶外無法全程保持社交距離者一律戴口罩,八大風險場所勸導不通者開罰

大眾運輸交通工作提高消毒頻率並禁止飲食。

風景區人潮擁擠每2平方1人限制文化場館、營業場所採人流管制

★禁止醫院、護理之家探病住宿型長照機構採視訊探視。

足跡風險區校園暫停對外開放

本文有 附檔 

【政府訊息】  2021-05-12 13:42:00

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即日起至6月8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嚴守社區防線

即日起至6月8日共4週,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並對於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如下:

(一)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民眾需依規定全程配戴口罩未遵守規定且勸導不聽者將嚴格開罰

(二)所有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全程配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三)原則上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配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構核准後實施

(四)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全程配戴口罩/使用隔板,並建立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消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場所應暫停營業必要時,將強制關閉休閒娛樂相關之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

(五)餐飲業應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配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業者,建議民眾外帶用餐

(六)雙鐵(臺鐵、高鐵)、客運等大眾運輸禁止飲食5月15日起雙鐵城際列車禁站票

指揮中心提醒,以上措施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加強督導與稽查,請民眾務必配合,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本文有 附檔 

【政府訊息】  2021-05-12 13:31:46

110年5月3日起將開放實施計畫第1類至第3類同住者以及所有醫事機構工作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自本(110)年5月3日起將開放實施計畫第1類至第3類同住者以及所有醫事機構工作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第一類:醫事人員(含醫事機構所有非醫事工作人員)
第二類: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含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第三類:高接觸風險工作者(國籍航空機組員、防疫車隊駕駛、港埠CIQS以外第一線作業人員、防疫旅館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第一類至第三類實施對象同住者)

本文有 附檔 

【政府訊息】  2021-05-11 14:36:05

醫材報備申請書及廣告申請核定表

有關因應「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訂定「授權輸入醫療器材報備申請書」及「廣告申請核定表」,自 110 年 5 月 1 日起適用。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本文有 附檔 

【政府訊息】  2021-05-11 14:33:05

政府公告:因疫情影響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到期日介於110年者得展延一年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者(含109年展延6個月後),統一逕予展延1年。
 
展延方式:
(一) 對象: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到期日介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含109年執照經展延6個月後,應更新日期介於110年者)
(二) 方式:免申請,逕予展延一年。展延期間內,醫事人員可正常停業、歇業、執業、更換執業處所。
(三) 執照更新後之日期:新發之執業執照應更新日為原發執業執照滿六年翌日。如某醫事人員原執照到期日為110年4月22日,經自動展延後,可遲至111年4月21日申請更新,但新領執業執照之到期日為116年4月22日,不因展延換照而延長下一張執照的到期日。
 
因此倘若您的執業執照即將到期,繼續教育積分也已修滿,建議不須展延,盡早換照後開始修得下一張執照的繼續教育積分。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致電公會行政中心洽詢,(02)2922-8918/(02)2922-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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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5-06 15:05:01

目前開放施打COVID-19疫苗對象如下

(1)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集中檢疫所人員等實施對象第一序位所有人員

(2)防疫人員(包含重要官員、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執行救災/救護人員、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及空中救護勤務人員)

(3)國籍航空機組員、國際商船船員、防疫車隊駕駛、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之第一線人員等高接觸風險工作者

(4)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如因外交或公務奉派出國人員、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選手)

(5)維持社會運作之必要人員(如警察、憲兵)

(6)長照社福機構、社福照護系統之人員與受照顧者

※ 符合施打資格者可逕向衛生所/合約院所預約接種,考量1瓶疫苗可供10人接種,為避免過度浪費,須達一定預約人數才能開瓶,提醒預約後務必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準時報到,避免影響他人接種權益。

本文有 附檔 

【政府訊息】  2021-04-27 09:43:11

公會行政中心上班日期異動通知:4/30(五)休假

援引《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動節」(5月1日)為勞工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故5/1(六)放假,但逢周六,故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因此,公會上班日調整為:4/30(五)休假。

【公會訊息】  2021-04-20 10:33:38

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知

本會將於民國110年4月11日(星期日)辦理會員大會(含摸彩活動),於當日發給親自出席的會員500元禮券,以實質鼓勵每一位親自出席的會員(須攜帶身分證件親自領取,不可代領。以委託書委託者,恕無法發給)。準時於10:30前完成報到之會員,更可獲得摸彩券一張(※新款iPhone、i PAD、掃地機器人、Dyson吸塵器、SWITCH、禮券....等多項大獎,中獎率100%)

 

報名請先登入 → 點選「課程」→ 點選「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報名」→ 填妥相關報名資訊 → 「確認送出」→ 等待審核 →錄取(錄取名單同步更新於網站)。
※新網站帳號:入會時登記之Email / 密碼:身分證字號末4碼+出生月日,若無法登入請來信〈emily760619@gmail.com〉洽詢。

報名網址:請按我

自薦書下載:請按我

提案單下載:請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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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訊息】  2021-04-13 15:10:01

第五屆理監事選舉公報

第五屆理監事選舉公報請詳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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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訊息】  2021-04-13 15:09:51

2021輔具展物理治療師專業志工招募

社團法人臺灣物理治療學會將於今年5/6-5/9辦理ATLife2021輔具暨長期照護大展之物理治療專業攤位,活動期間需要專業治療師協助向民眾衛教解說,有意願者請填寫以下報名表單,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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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1-04-09 18:51:46

公會行政中心上班日期異動通知:4/2(五)、4/5(一)休假

援引「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四條(一)民族掃墓節。為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故4/4(日)放假,但逢周日,故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因此,公會上班日調整為:4/2(五)-4/5(一)休假。
 

【公會訊息】  2021-03-29 17:08:40

公會行政中心上班日期異動通知:3/1(一)休假

援引「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四條,和平紀念日為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故2/28(日)放假,但逢週日,故3/1(一)補假一天。

【公會訊息】  2021-02-17 14:26:53

物理治療學會將持續辦理長照Level 2 培訓

社團法人臺灣物理治療學會將爭取衛福部補助,舉辦110年長照 Level 2 專業人員培訓課程,北中南場次皆為免費課程。

但由於今年的課程內容衛福部有修改,正在等待修改後的課程確定,才能進行公告辦理,請會員耐心等候。

【公會訊息】  2021-02-04 11:02:37

公會行政中心上班日期異動通知:2/10(一)-2/16(二)休假、2/20(六)上班

援引「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四條農曆除夕及春節為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故2/10(三)至2/16(二)放假。又,2/10(三)彈性放假一天,於2/20(六)補上班。因此,公會上班日調整為:2/20(六)上班、2/10(一)-2/16(二)休假。

【公會訊息】  2021-02-01 14:34:54

衛福部公告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所定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

「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所定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業經本部110年1月12日衛部醫字第1091667761號公告(如附件)訂定,並自即日生效。請參閱附檔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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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1-14 17:30:40

第二屆The Cares台北國際照顧科技應用展

第二屆The Cares台北國際照顧科技應用展時間,將於9/9-11(四~六),假台北世貿展覽一館舉辦,即日起,開放參展廠商報名,主辦單位依據各不同產品特性分區,採取先簽約先選位之做法。

續展商優先選位:1/13~1/22
開放新展商選位:1/25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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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1-01-13 17:49:56

「醫療器材管理法實行細則」訂定草案

健保署「醫療器材管理法實行細則」訂定草案,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10639號公告預告,草案預告期間,如有意見請於1/25前回覆秘書處以便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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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訊息】  2021-01-13 17:48:02

專業服務一般戶民眾部分負擔回歸支付基準補助標準及持續補助偏遠專業服務交通費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通知:

1. 依據109年12月10日「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

2. 本市110年偏遠專業服務交通費,循109年補助13區偏遠地區交通費來回共200元。

3. 前開偏遠服務區域為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萬里區、金山區、石門區、坪林區、石碇區、深坑區、烏來區、三芝區、瑞芳區及八里區等13區。

4. 另,自110年1月1日起,本市停止補助一般戶民眾部份負擔6%(原一般戶部分負擔比率16%),惟其照顧組合中,其中1次服務時間為109年12月31日前,仍給予其1組一般戶民眾部份負擔6%補助,單位須於110年6月30日前完成申報,超過期限不予補助。

5. 本市C碼提供單位不可向個案及家屬收取交通費。

【政府訊息】  2021-01-08 11:40:34

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全聯會公告:

檢送「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附表一甲身體功能及構造之鑑定人員資格條件及鑑定方法與鑑定工具,及附表三身心障礙無法減輕或恢復之基準勘誤表各1份,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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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訊息】  2021-01-08 11:38:10

專業服務紀錄登打及申報注意事項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通知:

1.   依衛生局1091028日高齡及長期照顧科109衛高長0108號通知、1091211日高齡及長期照顧科109衛高長0133號通知、貴我雙方簽訂之特約長期照顧服務契約書及本府長照服務單位品質管理記點規定辦理。

2.   本局前於上述通知說明:

(1)    復能服務使用中個案,請A單位設定專業服務目標管理。

(2)    專業服務單位確認個案有延案需求,於系統申請延案,同時異動通報於照管分站與A單位,A單位接收到專業服務單位異動通報,應有一筆電訪或家訪紀錄,照管分站始受理延案,延案申請通過,始得提供服務,逕自提供服務將無法申報服務費用。

3.   近期發現有A單位未設定專業服務目標管理,專業服務人員延案未通過逕自提供服務並向本局申報之情事,請單位清查單位內服務人員是否有上開之情事,主動來文自清並繳回溢領費用。

4.   如本局經查單位有前開事項,且未來文說明,將依本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契約書暨特約長期照顧服務契約書略以:「未依長照服務法第38條製作服務紀錄或保存服務紀錄。」「對業務、業務執行人或財務為不實陳報者」,予以記點或終止契約,再次重申,查證屬實,將依契約第22條第1項第4款違反本契約規定,情節重大,移請檢調單位查處。請單位嚴守分際,勿以身試法。

本文有 附檔 

【政府訊息】  2021-01-08 11:27:29

居家環境安全或無障礙空間規劃(CC01碼)使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通知:

1.   依據1091210日「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辦理。

2.   執行輔具評估、無障礙環境評估空間配置、環境動線規劃、安全維護衛教等服務項目應以CC01支付碼執行。

【政府訊息】  2021-01-08 11:06:18